词、联贺2023年元旦******
编者按
新年伊始,万象更新。值此佳期,野草诗社、玉坛诗书画苑的诗人挥毫泼墨,创作一批诗词楹联作品,现刊发部分佳作,以飨读者。
一丛花·辞旧
王改正(北京)
新元开泰,气象更新。仰望蓝天,有“祝融”探火,“羲和”逐日,“天和”遨游星辰。玉渊潭里,水波澹荡;世纪坛边,鼓乐雄浑。青鸭戏水,翠鸟凌云。可吟怀咏志,能悦性怡神。于是忆家山故旧,思父老乡亲。谁来微信,我有清吟。词曰:
迎新辞旧又年终,岁月太匆匆。家山微信乡愁苦,举瑶杯,泪眼濛濛。榆麦桑麻,思怀父老,情意寄三农。
长河一带水溶溶,舞步伴琴声。天和舱外清清月,照苍民,仰望星空。待到春来,桃红柳绿,都爱嫁东风。
鹧鸪天·癸卯迎春曲
李伟亮(河北)
柳影烟花隔岁真,流光暂许得闲身。斟来一盏屠苏酒,醉了千家烂漫春。
风点卯,福敲门。诗章吟罢长精神。东邻弹曲西邻唱,年味浓时雪色新。
釆桑子·迎新年
姚琳莉(浙江)
波水粼粼倒垂杨,桅影轻航。流光徜徉,烟雨幽幽话清凉。
四海倾行来去忙,怎费思量,尘事端详,云淡风轻无短长。
鹧鸪天·元日
李小华(四川)
回首壬寅辞虎年,征程又是著雄篇。恢宏谋略环瀛誉,不朽功勋日月悬。
迎玉兔,启新元。生机无限报花鲜。吉星争耀高峰越,癸卯莺鸣喜占先。
沁园春·元旦吟哦
蒲 俊(四川)
玉兔开新,辞岁倾怀,兴绪万千。忆九天建站,六英嘉会,亿民纳福,四景尧天。赤县神州,大街小巷,七彩流光紫气诠。运筹略,复兴宏图展,景焕无边。
宇寰路带波连,迭互利、双赢百卉妍。颂雄师烈武,海天亮剑,东方崛起,科技争先。五岳崔巍,大江浩荡,一代时英始志坚。号角响,再追双百梦,勇往无前。
蝶恋花·元旦抒
文光焰(四川)
雪霁梅开香入户。腊破春回,又是经年暮。游子思归南北路,屏传祝愿兼思语。
陌上明朝莺燕舞。莫叫流光,总被闲愁误。且把诗心随酒煮,研花入墨新元赋。
巫山一段云·元旦
冯星辽(四川)
雪润梅娇艳,风催绿渐肥。家家年味绕罗帏,游子已当归。
万树抽新蕊,千山起翠微。春风报喜入柴扉,天地永生辉。
玉堂春·早梅初绽
邹慧萍(宁夏)
早梅初绽,鹊踏新枝呼伴。已是春还,似水韶光。岁岁年年,暑往寒来去,借问谁堪日月长。
紫燕归飞殷切,春深春浅翔。旧垒人家,识得东风好,桃杏离离倚画堂。
破阵子·冬尽春归
何晓晴(宁夏)
三载浑如旧梦,一朝雾散烟霞。心绪悠悠涤过往,意念沉沉连海涯。驱魔须有槎。
冬育生机无限,春临蓬勃新鸦。天地仁慈常忘我,日月从容一任嗟。人声似水哗。
渔家傲·年关
丁丽君(山西)
清弦弹雪和茶煮,徐徐翻检年归处,九曲痴心难了悟。频自顾,几多词赋朝还暮。
待绽寒梅凝瑞露,听来激越风中鼓,逐浪排云驱瘴雾。红韵舞,诗魂且待同春住。
清平乐·元旦
王文荣(天津)
惠风和畅,曲曲春歌荡。聚力凝心齐志壮,逐梦催征号响。
钟美绿水青山,新岁新地新天。强国宏图绘就,再书特色雄篇。
赵永生(北京)
特色凝香春焕彩;
初心织梦锦添花。
刘能英(北京)
花簇乡村融合路,
春描区域协调图。
韦树定(北京)
一路春风,万里程如虎添翼;
百年使命,千秋业见凤呈祥。
高寒(武汉)
嘉政答升平,喜福满河山,虎尾肃清三载疫;
丰年腾气象,看花喧街陌,兔毫描绿一枝春。
张连玉(湖北)
描绘蓝图,凝心聚德,共圆中国梦;
催征金号,立志攻坚,际会大康庄。
魏春彩(湖北)
众志成城,经雨御风,人类愿新冠远去;
励精图治,翻天覆地,神州迎玉兔归来。
黄汉民(湖北)
红旗高举,祖国雄威好景。
青龙独尊,航天俊杰欢欣。
李玲(湖北)
梅开岁尽,恭迎兔至虎归顺;
雪舞新年,福启春来疫疾消。
张凤先(四川)
沐雨经风斐然伟业铭华夏,
雄关漫道踔厉前行上玉阶。
谢光华(湖北)
高擎二十大旌旗,不负初心,开创未来圆国梦;
竞发万千帆沧海,犹怀壮志,迎新除旧喜春风。
李荆江(湖北)
天问星繁,轮回四季更新拓;
地求疫绝,转换三观做大攀。
海平君(山西)
十里春风萦好梦
一枝兔管写新诗
常丽红(山西)
红日大光,绘就蓝图凭圣手,
黎元伟业,筑成好梦待春风。
常旖格(山西)
奔月神舟邀玉兔,
撒花丝路舞金龙。
马煦乔(山西)
山川瑞气盈万户,
日月祥光照九州。
孙渝泽(山西)
金杯祝岁乾坤大,
玉兔迎春日月新。
李雨乐(山西)
红梅傲雪扬佳气,
玉兔迎春布紫云。
宋佳月(山西)
梅向金光勤报喜,
燕寻翠柳乐开颜。
韩存轩(山西)
玉兔豪光生紫气,
金龙捷足入青云。
姚宣羽(山西)
瑞雪飘飘含韵到,
红梅点点咏春来。
李沐阳(山西)
红梅贺岁满堂彩,
白雪迎春万事兴。
杨凯焱(山西)
喜居宝地千年旺,
福照吉门万事兴。
杨子煜(山西)
雪花滋润红梅艳,
紫气升腾绣户祥。
组稿:何云春 李方舟
审稿:王改正 张 宁
多地调整烟花爆竹燃放政策 在规定时段规定区域可燃放******
多地调整烟花爆竹燃放政策 在规定时段规定区域可燃放
依法分类管理重在确保燃放安全
□ 本报记者 陈磊
2022年12月30日,辽宁省大连市政府发布《关于做好2023年烟花爆竹燃放管控工作的通告》称,控制燃放区域允许燃放时间为2023年1月14日、1月21日至1月28日、2月5日,每日7时至23时(除夕不限时)。
在此之前,《上海市公安局关于加强2023年春节期间本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的通告》对外发布称,上海市外环线以外区域,除了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场所之外,不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北京市通州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致通州区全体市民的一封信,其中提到,“在北京环球度假区限定区域内燃放烟花爆竹,须经公安机关许可”。
更早些时候,山东省东营市、滨州市也明确,春节期间在部分区域和个别时间段可以燃放烟花爆竹。
有媒体统计,随着群众呼吁松绑烟花爆竹“禁燃令”之声增多,目前已有多地调整烟花爆竹燃放政策,即在规定时段、规定区域可以燃放烟花爆竹。
2023年1月3日,广东省珠海市政府发布关于废止《珠海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定》,由各区政府、经济功能区管委会依据上位法,自行划定烟花爆竹的燃放区域、时间及允许燃放的种类,并向社会公布。
值得注意的是,此前各地更为普遍的做法是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对此,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比较行政法研究所所长杨建顺解释说,对于烟花爆竹,政府进行规制有其历史必然性。目前各地通行的“禁燃令”就有一个发展的过程:起初,政府考虑到人们的接受程度,根据安全原则,试行“限燃令”,即在一些城市进行限定燃放区域和限定燃放时间的试点,在人们逐渐适应“限燃令”之后,再施行零燃放的“禁燃令”。
杨建顺认为,从“限燃令”演变为“禁燃令”后,立法者所预留的特殊处理规则被忽略了,这种“一刀切”的零燃放措施,实际上将传统习俗之燃放烟花爆竹归为彻底禁止之列。时间久了,过春节静悄悄了,年味儿也淡了些,难免引发人们非议。
在杨建顺看来,目前多地允许规定区域、规定时间内可以燃放烟花爆竹,实质上就是对向往“人间烟火”的民意民情的回应,也是对规制烟花爆竹相关法规的贯彻落实。如此回应民众呼声的做法,体现了法规所规定的“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实际情况”综合施策、分类管理的理念,有助于弘扬春节燃放烟花爆竹等传统文化民俗,增强“烟火气”。
河南农业大学政策法规办公室副主任张帅梁教授分析称,多地调整烟花爆竹燃放政策的背后,是对我国绵延上千年过年仪式中燃放烟花爆竹传统的回归和文化的传承,是回应群众过年期间期待平安健康的精神需求的回应,也是基于对我国燃放烟花爆竹带来的环境污染与安全事故不断减少、生态环境持续改善的客观认识,更是对作为我国重要产业和就业领域的烟花爆竹行业发展的支持。
在张帅梁看来,民有所呼,政有所应。虽是能否燃放烟花爆竹的“小事儿”,但也是群众向往美好生活的有机组成部分。各地对“禁燃令”的松绑,有效地解决和回应了群众诉求。同时,这也是对科学立法、民主立法的落实。
目前,我国关于燃放烟花爆竹的法律规定,主要是大气污染防治法。该法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城市人民政府禁止的时段和区域内燃放烟花爆竹。在法规层面,《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实际情况,确定限制或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地点和种类。
这意味着,法律法规赋予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决定在本行政区域是否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权力。
杨建顺分析认为,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以烟花爆竹限制燃放的制度为背景。法律法规的这种授权规定体现了科学立法的精神,遵循了各地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律的管理理念。特别是《烟花爆竹管理安全条例》设置的授权规定,较大程度赋予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裁量判断余地,目的在于确保各地“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实际情况”灵活机动地作出科学安排和部署,避免“一刀切”式的生硬施策。
杨建顺说,这就需要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切实做好调查研究,全面、准确、客观、适时把握“本行政区域的实际情况”,依法决策、民主决策、科学决策,作出“举旗帜、聚民心、育新人、兴文化、展形象”的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决策、决定和举措,让人民群众在安全保障举措支持的背景下,告别零燃放的“无菌社会”,充分体味烟花爆竹等传统文化民俗的滋味儿,欢欢喜喜迎除夕、过春节、闹元宵。
张帅梁说,我国是单一制国家,地域辽阔,省域、市域、县域各有不同情势,经济社会发展存在不平衡之处,各地亟待解决的问题与需求也不尽相同。投射到立法领域,就需要在维护国家法治统一的基本前提下,允许地方在一定范围内因地制宜,因应施策。
“是‘禁’是‘限’,需要各地根据环境质量、财产安全、百姓诉求等因素的现实情况,以及解禁后可能产生的经济社会效益与风险事故等进行有效研判,并在此基础上作出科学合理的规制。”张帅梁说。
那么,具体来说,各地针对烟花爆竹管理如何把握“禁”“限”边界呢?
杨建顺认为,这是一个系统工程,不仅仅是“限放”和“禁放”的问题,而且是烟花爆竹的生产、经营、储存、运输、邮寄和燃放的全过程安全保障问题。这就要求各相关主体严格按照《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对生产、经营、储存、运输和燃放等各个环节的规制要求,切实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预防爆炸事故发生,保障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的安全。
他呼吁,就烟花爆竹燃放这个环节,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依法、合理地运用好法律法规所赋予的“限放”和“禁放”的裁量权,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实际情况,确定限制或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地点和种类。
他建议,一般而言,要行使好该裁量判断权,可以参考把握如下标准:城市区域倾向于禁放,农村区域倾向于限放;人员聚集密度大的区域应当禁放,人员稀少非聚集性的区域倾向于限放;高楼大厦密集区域应当禁放,非高层建筑的区域倾向于限放;威力大的烟花爆竹倾向于禁放,威力不大的烟花爆竹倾向于限放。至于“高危险性烟花爆竹产品”,宜从生产环节把好规制关等。
与此同时,一些地方也查处并公布了多起违法燃放烟花爆竹案件。例如,2023年1月1日1时许,浙江省温州市公安局鹿城分局广化派出所发现并查处一起违规燃放烟花爆竹案,现场查处9名违法行为人,依法对他们进行行政处罚。2023年元旦以来,天津市公安局宁河分局共查获非法储存烟花爆竹案件13起,违规燃放烟花爆竹案件7起。
对此,张帅梁认为,放松“禁放”,不等于完全解禁。在放松“禁放”的地区,人们有燃放烟花爆竹的自由,但这种自由是有边界、有限度的。边界就是相关地方法规与规章确定的燃放时间地点与幅度,限度就是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以及他人合法权益。因此,违反规则、扰乱社会秩序的行为应当受到相应的处罚。(法治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