奏响教育新强音******
奏响教育新强音
——写在2023年全国教育工作会议召开之际
本报记者 高毅哲 林焕新
科学谋划,善作善成。
每年年初,教育部都会召开全国教育工作会议,为全年教育事业发展制定工作要点。
在2023年全国教育工作会议召开之际,回望过去一年,全国教育系统坚持以迎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作为全年工作主线,紧紧围绕2022年会议“准确识变、主动求变、积极应变,抓住重大机遇,开创教育新局面”的部署,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建设教育强国、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坚持党的领导,培根铸魂育新人
在谋划部署2022年教育工作时,全国教育工作会议开宗明义,明确“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坚持以高质量党建引领育人,着力以风清气正的环境育人,加快完善德智体美劳全面培养的教育体系”。
这一年,教育系统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铸魂育人,在全国高校全面单独开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概论”课程,用好大中小学读本,大中小学思政课一体化建设格局逐步形成,青青校园焕发新活力,莘莘学子展现新气象。
天津设立16个区与高校共建的思政课协同创新基地,促进大中小学思政课教学内容和目标有效衔接、循序渐进。组织全市1400所中小学与高校签约共建,每所中小学都与一所大学签订一体化建设协议,联合开展课程开发、集体备课、教改研究等。
湖南省永州市积极推进大中小学思政课一体化改革,建立由湖南科技学院牵头,永州职业技术学院、永州市第一中学、冷水滩区银象小学等大中小学校加盟的永州市大中小学思政课一体化建设联盟,不定期组织全市大中小学线上线下开展师资培训、听课评课、教研交流和集体备课。
这一年,教育系统党建更加有力,在党的坚强引领下,积极做好迎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各项工作,教育事业发展的底气更强,攻坚克难的决心更加坚定,广大师生听党话、跟党走的磅礴力量进一步汇聚。
2022年1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建立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的意见(试行)》,要求基层党组织必须成为学校教书育人的坚强战斗堡垒。在“双减”攻坚战中,山西省和顺县中小学党组织发挥核心作用,各学校党组织书记担任第一责任人,537名教师党员全员参与,以党建推动“双减”工作,重塑教育生态。
贵州大学在党员中实行“一栋楼一个总支,一层楼一个支部”,在研究生宿舍区建立“宿舍党支部”,提高党组织覆盖面,也吸引更多优秀的学子向党组织靠拢,研究生党员在关键时刻带头学习、带头行动、带头实践。
这一年,各地全面践行党的教育方针,德智体美劳全面培养的教育体系更加完善,广大学子综合素质不断提升。
安徽省马鞍山市的小学生走进法院接受法治教育,感受看得见、摸得着的“法”;内蒙古鄂尔多斯市蒙古族第二幼儿园的孩子们全情投入情景剧《国家的孩子》的表演,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渐渐走入他们的心中。中小学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德育活动,教育和引导学生自尊、自信、自立、自强,形成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2022年秋季开学,根据教育部发布的《义务教育劳动课程标准(2022年版)》,劳动课走进全国中小学,与语文、数学课一样,正式成为一门独立的课程。在山东,一片试验田里,学生们辛勤劳动,研究农作物的生长习性;在广西,一批手艺人、老匠人带领学生亲历传统技能的劳动……各地中小学因地制宜开展劳动教育,引导学生学习劳动技能,理解劳动创造价值,培养劳动意识和主动服务社会的情怀。
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教育系统全力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奋力谱写新时代教育改革发展的华美乐章。
促公平提质量,办人民满意教育
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教育,加快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发展素质教育,促进教育公平。
2022年,教育事业紧紧围绕“公平”与“质量”两大重点任务谋发展,始终践行人民至上理念,人民期待的美好生活图景愈发清晰。
教育系统积极响应人民群众“上好学”的期盼——
“一天一个样,建设速度之快令人欣喜,就等着9月1日送孩子去报名!”2022年6月30日,望着正在建设的湖北省黄冈市春晓幼儿园,市民孙女士满心喜悦。
这样的喜悦,也发生在更多教育新政的推进过程中——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更加便捷,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受教育机会不断增多,县中振兴为区域发展注入生机,课后“三点半”问题得到妥善解决,校外培训治理取得明显进展……
2022年2月,教育部召开“十四五”国家基础教育重大项目计划实施部署工作会议,要求推动基础教育整体高质量发展,大力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大力促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大力促进县域高中整体提升、大力促进特殊教育拓展融合。12月,第二批“教育部基础教育综合改革实验区”名单公布,“先行军”将踏出一条条“上好学”的新路。
教育系统用实际行动回应国家社会发展迫切需求——
“日子就像这红彤彤的樱桃一样甜。”在陕西省合阳县方寨村,村民雷凯在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教授蔡宇良指导下,首次种植12亩樱桃,当年就挣了13万元。
2022年2月审议通过的《关于加强基础学科人才培养的意见》首次以中央文件形式强调,要大力培养造就一大批国家创新发展急需的基础研究人才;首批18个国家卓越工程师学院建设单位联合发布《卓越工程师培养北京宣言》,明确健全中国特色的卓越工程师能力标准,着力解决关键领域高层次人才供给不足、工程教育与工程能力培养脱节等突出问题;哲学社会科学知识体系建构和高校咨政服务能力提升工程推进会,目标直指加快建构中国自主知识体系;《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和《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管理办法》,立足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和研究生教育自身实际,进一步优化学科专业设置和人才培养结构……
“让每个人都获得发展自我和奉献社会的机会,共同享有人生出彩的机会,共同享有梦想成真的机会。”习近平总书记的话语直抵人心。
教育系统完善体系建设,为“人人出彩”提供更多保障——
2017年,19岁的张秀全带着掌握一门技能养活自己的朴素梦想,进入安徽国防科技职业学院。2022年,他拿到全国职业技能大赛“云计算”赛项优胜奖、“安徽省技术能手”等多项荣誉证书,还拿到百万元级营业额,真实感受到命运被职业教育改写的幸福。
2022年,中办、国办印发《关于深化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改革的意见》,强调职业教育就是要服务人的全面发展,建立健全多形式衔接、多通道成长、可持续发展的梯度职业教育和培训体系,让不同禀赋和需要的学生能够多次选择、多样化成才;多个省份建立职教高考制度,成为中高职毕业生深造的重要途径;首届世界职业技术教育发展大会开辟国际舞台,助力产教融合再上台阶……
“人民满意”从来不是抽象的概念。2022年,教育系统准确把握新时代我国教育发展阶段性特征,推动实现更加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筑牢民族振兴、社会进步的基石。
改革创新,激发教育发展动力活力
按照2022年全国教育工作会议部署,这一年,教育改革蹄疾步稳,不断推进内涵发展。
教育数字化是推进教育现代化的战略制高点。全国教育工作会议提出实施教育数字化战略行动,《教育部2022年工作要点》将“实施国家教育数字化战略行动”列为重点任务。
一年来,围绕教育数字化转型重大任务,教育部擘画教育数字化转型战略的顶层设计蓝图,提出“应用为王、服务至上、简洁高效、安全运行”的行动纲领,以建设国家智慧教育公共服务平台为抓手,加快推进教育数字化转型和智能升级。
尤为令人振奋的是,在国家智慧教育公共服务平台以及各类地方平台的带动下,2022年以来,各地教师借助智慧教育平台重构课堂教学、拓展特色课程的案例屡见不鲜,以区域为整体推进教育数字化应用的实践遍地开花。
强教必先强师。2022年4月,教育部等八部门联合印发《新时代基础教育强师计划》。聚焦强师计划,师范教育协同提质计划迅速落地、“优师计划”师范生培养力度加大、加强小学科学教师培养文件印发……一系列“强师”举措,吹响了加快基础教育教师队伍建设的号角,也对新时代“何以强师”作出了最好的回答。
2022年5月,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正式施行,标志着以立法方式,明确职业教育是与普通教育具有同等重要地位的教育类型,为推动职业教育从“层次”到“类型”转变提供了法律保障。推动现代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被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改革有序有效推进,越来越多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能工巧匠、大国工匠走出校园,走上工作岗位。
这一年,中国高校有了新一轮“双一流”建设“施工图”。第二轮“双一流”建设名单公布,《关于深入推进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的若干意见》在解决中国问题、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中创造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新模式,突出了培养一流人才、服务国家战略需求、争创世界一流的重点方向。许多高校积极探索中国特色、世界一流大学建设新路,努力推动内涵式高质量发展,推动更深层次改革、更高水平开放、更高质量创新。
党的二十大报告首次把教育、科技、人才进行统筹安排、一体部署,并且单独列章阐述,首次提出教育、科技、人才是基础性、战略性支撑。
教育部党组书记、部长怀进鹏指出:“我们要深刻理解教育是国之大计、党之大计,深刻领会中央的战略意图,切实看到教育、科技、人才地位作用的极端重要性,深刻把握教育作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重要支撑和基础工程的特殊意义、特殊价值。”
2023年,全国教育系统将更加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把思想和认识统一到党的二十大精神上来,把智慧和力量凝聚到党的二十大确定的各项任务上来,弘扬伟大建党精神,踔厉奋发、勇毅前行,加快建设教育强国,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作出教育新的贡献。
春节旅游遇风险,消费者该如何规避?******
作为新冠降级后的首个小长假,“阳康”后,有人赶着春运回家过年,也有人选择抓住春节小长假去旅游,寻找久违的“诗和远方”。对于旅游出行高峰期可能出现的种种问题,人们该如何应对并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近日,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南磨房法庭张倩通过新京报对广大旅客进行风险提示。
旅行社擅自变更行程,旅客该怎么维权?
在案例A中,春节期间,小王精心挑选了一条“苏杭”爆款旅游线路,打算带父母前往游玩,并通过某旅行社订购了上述旅游产品,双方对行程路线、具体景点等进行了明确约定。游玩过程中,因合同约定的苏州著名的A园林景点过于火爆,导致旅行社未能成功预订该景点门票,后旅行社擅自将行程路线中的A园林变更为B园林,小王一家的体验大打折扣。事后,小王将旅行社诉至法院,要求旅行社承担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六十九条第一款规定,旅行社应当按照包价旅游合同的约定履行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旅游行程安排。
张倩解释,春节是旅游旺季,因游客激增导致热门景点无票、网红酒店涨价的情形,屡见不鲜。在此情况下,旅行社应当与旅游者充分协商,双方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可依据《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三条变更旅行路线或住宿安排。如未经协商,旅行社擅自变更行程安排、降低酒店标准的,旅游者可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要求旅行社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报名“低价游”却秒变“高价购”,旅行社要担责吗?
在案例B中,春节期间,某旅行社对外推出“云南7日游,只要399”的活动,已经退休的老张对此心动不已,于是报名参团。哪知在旅行过程中,不仅大部分景点都是“一晃而过”,还增加了好多购物环节,迫于导游的压力,老张无奈购买了一条蚕丝被、两块玉石共花费12000元。事后,老张将旅行社诉至法院,要求旅行社赔偿损失。
《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三十五条规定,旅行社不得以不合理的低价组织旅游活动,诱骗旅游者,并通过安排购物或者另行付费旅游项目获取回扣等不正当利益。旅行社组织、接待旅游者,不得指定具体购物场所,不得安排另行付费旅游项目。但是,经双方协商一致或者旅游者要求,且不影响其他旅游者行程安排的除外。发生违反前两款规定情形的,旅游者有权在旅游行程结束后三十日内,要求旅行社为其办理退货并先行垫付退货货款,或者退还另行付费旅游项目的费用。
张倩解释,近年来,旅行社为招揽游客、谋取利益,往往以不合理低价组团,旅游者本以为自己占了便宜,却不曾想“旅游”变“旅购”,心情和体验都大打折扣。低价旅游团的“盛行”,导致旅行社欺客宰客、强迫购物的现象层出不穷。
旅游者要擦亮自己的眼睛,选择具备相应资质且价格合理的旅行社,避免陷入低价、免费旅游的陷阱。如若发生被强迫购物的情形,旅游者可保留好消费凭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三十五条规定的情形时,可在行程结束后三十日内,要求旅行社为其办理退货并先行垫付退货货款;此外,如旅行社或导游存在欺诈或胁迫的情形,旅游者亦可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或第一百五十条主张权利,并要求旅行社承担赔偿责任。
拼团“自驾游”,“免责协议”难免责
在案例C中,小李和小赵都是某俱乐部的“自驾游”爱好者。春节期间,俱乐部组织者在微信群内发布一条“自驾游”报名信息,拟按照自己制定的旅游路线组织几名会员“AA制”自驾出游,小李、小赵看到消息后立即报名。出发前,大家签订了一份内容为组织者仅安排出行过程中的吃、住、行,其他问题都由参与者自行承担责任的“免责协议”。行程过程中,因山路曲折,又恰逢雪天路滑,小李驾驶的自家车辆不幸侧翻,小李及坐在副驾驶的小赵均受重伤。事后,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小李负本次事故的全责,小赵便将小李及俱乐部组织者诉至法院,要求承担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规定,宾馆、商场、银行、车站、机场、体育场馆、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张倩解释,随着“自驾游”的日益盛行,小规模组团出游的需求越来越大,一些车友俱乐部应运而生。一般情况下,俱乐部组织者负责制定“自驾游”路线、安排住宿饮食,参与者自行准备车辆或与他人拼车出行。此外,大家往往还签订“免责协议”表明自愿参与,责任自负的意愿,以此免除“后顾之忧”。但在损害发生时,这样的“免责条款”并不能完全真正免责,小李作为直接侵权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而俱乐部组织者因未在活动中尽到安全保障义务,比如审慎制定行程路线、提前预测天气状况、合理规划出行时间等,亦应向小赵承担侵权责任。
“自甘风险”参加活动,受伤需自己担责
在案例D中,小吴报名参加了某旅行社组织的“草原3日游”旅行团。按照旅游行程,小吴观看了精彩的赛马比赛及摔跤比赛,观看过后,作为体育爱好者的小吴跃跃欲试,强烈要求与专业摔跤手“比试”一下,现场导游再三向其释明摔跤的风险,小吴却置之不理。一番小试过后,小吴被摔伤,经诊断为踝关节骨折。事后,小吴以在旅游过程中受伤为由,将旅行社及摔跤手诉至法院,要求对其承担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六条规定,自愿参加具有一定风险的文体活动,因其他参加者的行为受到损害的,受害人不得请求其他参加者承担侵权责任;但是,其他参加者对损害的发生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除外。
张倩解释,随着旅游业的不断发展,具有民俗或地域特色的旅游项目日益受到大家青睐,对于旅游过程中的特色活动,比如“草原游”中的摔跤运动、东北“冰雪季”中的滑雪运动,部分旅游者也蠢蠢欲动。
本案中,小吴作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在明知摔跤运动具有一定的专业性及危险性的情况下,对于自身能力做出错误判断,并自愿参加了摔跤活动,应当认定其具有自甘风险的意思表示,对于自身受伤应自行承担责任。摔跤项目不在旅行社原定的行程中,同时导游对小吴参与摔跤活动也进行了劝阻,故旅行社尽到了安全保障义务,对小吴的受伤亦不承担赔偿责任。
新京报记者 左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