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圆30公里仅27人 探访内蒙古首个戍边夫妻警务室******
(新春走基层)方圆30公里仅27人 探访内蒙古首个戍边夫妻警务室
中新网阿拉善1月17日电 题:方圆30公里仅27人 探访内蒙古首个戍边夫妻警务室
中新网记者张林虎
“都得收拾干净了,新年要有新气象。现在我们守边的条件越来越好,商店、卫生室、图书室、快递投放点,应有尽有,新的一年一定会更好。”李文娜一边收拾“职工小家”一边说。
兔年将至,内蒙古自治区首个戍边夫妻警务室民警徐乃超和妻子李文娜早早起床,“90后”夫妻俩将警务室和“职工小家”打扫得干干净净,用特有方式送上新年祝福。
图为内蒙古首个戍边夫妻警务室举行升旗仪式。 阿拉善盟公安局供图2022年年初,为了稳边固防,阿拉善边境管理支队决定在边境前沿建设抵边警务室,徐乃超得知情况后,主动申请前往一线,这也得到妻子李文娜的支持。
事实上,从警14年,除去去非洲利比里亚维和的一年,徐乃超一直在荒原戈壁摸爬滚打,行走在守边戍边和堡垒户之间。他与李文娜从恋爱到结婚,在一起的时间加起来不超2个月。
作为一名辅警,以及一名移民管理警察警嫂,李文娜承担着工作和生活的重任,也承受着与丈夫的长期分离。“他要去茫茫戈壁屯垦戍边,我们见面机会更少了,索性就决定跟他一起去。”
图为徐乃超和李文娜。 阿拉善盟公安局供图一片天,一条路,五间砖房支口锅,两人一狗一台车。就这样,内蒙古首个戍边夫妻警务室正式成立。
警务室驻扎在阿拉善左旗银根苏木查汉扎德盖嘎查,周边交通信息闭塞,大漠戈壁纵横,气候环境异常恶劣,人烟稀少。
初来乍到的徐乃超夫妇需要对3145平方公里的边境管理区、103公里的边境线踏查走访,熟悉管辖区里的一切事务,担负着治安维稳和边境管理工作任务。
“这里生产生活极度不便,我们吃水需要到15公里之外拉,警务室方圆30公里,仅有8户27人。”徐乃超说。
图为夫妻俩打扫“职工小家”。 阿拉善盟公安局供图为更好地服务农牧民,阿拉善边境管理支队在戍边夫妻警务室成立了“职工小家”,成为联系边境地区干部职工、开展帮扶服务的前沿阵地。
“职工小家”位于中蒙边境线附近,是内蒙古距离边境线最近的“职工小家”。
浇树、喂羊、剪驼绒……“职工小家”成立后,徐乃超、李文娜开始开展帮扶服务。经过朝夕相处,夫妻俩很快掌握了当地的基本情况,完成了从“外来客”到“贴心人”的角色转变。
图为夫妻俩打扫“职工小家”。 阿拉善盟公安局供图“额吉,这是我从旗里给您带的药,记得按时吃。”
“叔,剪羊绒人手不够,您就说。”
……
年逾古稀的敖云高娃患有慢性疾病,李文娜就用医学知识为老人义务辅助理疗;牧民巴图孟和家中人手不够,夫妻俩就与他结成帮扶对子,定期上门开展义务劳动。
由于生活不便,夫妻俩又先后又申请建成党员E站、救助站、商店、快递点等。
“这里配备了图书、医疗器材、生活物资,成了农牧民的集结站。”李文娜说。
在牧民眼里,“职工小家”已经成为他们眼中的第二个家,一个处处体现温馨、凝聚民心的温暖小家。“这里就是我们牧民的娘家,有啥急事难事,首先就要来这里寻求帮助。”牧民恩图格日勒和乌仁说。
“我今天巡查了23公里边境线,一切正常。”
“徐警官,边境线附近有一辆外地车辆,你快过来。”
……
“其实,我们是和牧民们一起在守边疆。”徐乃超说,农牧民在收获民警夫妻关心关爱的同时,也在尽心尽力地帮助守护边境安宁。
戍边期间,夫妻俩每天都体会着戍边工作的乐趣和充实,他们还救助了一只腿有残疾的大型贵宾犬,取名“李富贵”,成为生活中的陪伴。
在徐乃超和李文娜看来,边境的安宁,牧民的需要,就是他们坚守的动力。
新的一年,徐乃超、李文娜夫妻二人依然行走在祖国的边境线上,用心守护安宁,用爱诠释责任,在维护边境稳固的同时,也收获着幸福、赞誉和感动。(完)
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 为全面依法治国提供丰厚滋养****** 作者:陈祥健(福建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副主任兼秘书长、福建社会科学院党组书记),陈荣文(福建社会科学院研究员)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指出:“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引导全体人民做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这一重要论述,为我们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更好服务全面依法治国建设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 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思想渊源 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指出:“坚持和发展马克思主义,必须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结合。”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源远流长、博大精深,是中华文明的智慧结晶,“其中蕴含的天下为公、民为邦本、为政以德、革故鼎新、任人唯贤、天人合一、自强不息、厚德载物、讲信修睦、亲仁善邻等,是中国人民在长期生产生活中积累的宇宙观、天下观、社会观、道德观的重要体现,同科学社会主义价值观主张具有高度契合性”。法律是成文的道德,道德是内心的法律,中国人民在长期生产生活中形成的宇宙观、天下观、社会观、道德观等,也一定会在社会治理观中得以体现,并通过成文或不成文的规范形式予以表达,用以规范秩序,成风化俗,引领风尚。 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思想、法治观念、法治原则的生成与发展提供了丰富启迪。比如,“法”须“道”统的“道”“法”关系论,为坚持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领导这一首要原则,明确全面依法治国的正确方向提供了有益启迪;“民为邦本,本固邦宁”的民本思想,为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法治价值取向提供了历史借鉴;“观俗立法”的法治经验,为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明确法治道路应当建立在自己的国情基础上提供了历史智慧;“经国序民,正其制度”的治国方略,为坚持依宪治国、依宪执政,坚持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了重要启示;“法与时转”“治与世宜”的社会治理观,为健全和完善适应实践发展需要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提供了理念启迪;“法立,有犯而必施”和“难于法之必行”的治理经验,为坚持全面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提供了历史依据;“得其法”与“得其人”并重,“人法兼资,而天下之治成”的法治实施思想,为坚持建设德才兼备的高素质法治工作队伍,积蓄全面依法治国重要力量提供了思想基础;“人不率则不从,身不先则不信”“善禁者,先禁其身而后人”等正反两方面的强调,为坚持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贡献了治理智慧;“锄一害而众苗成,刑一恶而万民悦”的治吏思想,为坚持全面从严治党、找到自我革命这一跳出治乱兴衰历史周期率的第二个答案提供了法律文化渊源。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中的许多思想精华,经过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成为全面依法治国理论支撑的重要组成部分,为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发挥了不可或缺的重要作用。 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通过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在推动全面依法治国取得历史性成就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自古以来,我国形成了世界法制史上独树一帜的中华法系,积淀了深厚的法律文化。对我们先人所留下的丰富的法制思想、深厚的法律文化,我们不能妄自菲薄、数典忘祖,而应该挖掘和传承其中精华,汲取营养,择善而用。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历史和现实告诉我们,只有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从我国革命、建设、改革的实践中探索适合自己的法治道路,同时借鉴国外法治有益成果,才能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夯实法治基础”。 习近平总书记不仅高度重视、积极倡导,而且为我们传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树立了光辉典范。在指导推动全面依法治国进程中,习近平总书记经常引用传统法律文化中的经典名句来揭示法治建设的历史底蕴、民族特色和文化血脉。比如,他用“法者,国之权衡也,时之准绳也”“国无常强,无常弱。奉法者强则国强,奉法者弱则国弱”来宣示在法治轨道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基本国策;用“立善法于天下,则天下治;立善法于一国,则一国治”来阐释以良法促进发展、保障善治的重要意义;用“法非从天下,非从地出,发于人间,合乎人心而已”来揭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反映人民意志、体现人民利益的法治理念的重要性;用“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来强调法治建设的重点和难点在于法律的实施,在于通过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推进法律正确实施,把“纸上的法律”变为“行动中的法律”,等等。这些精彩用典,生动诠释了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之间的渊源关系,赋予了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鲜活的当代价值。习近平法治思想就是在融通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党领导人民进行法治探索成功实践、人类法治文明的思想精华的基础上形成的,成为新时代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引下,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深入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总体格局基本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加快建设,司法体制改革取得重大进展,社会公平正义保障更为坚实,法治中国建设开创新局面,充分彰显了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在丰润和滋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中所具有的重要作用。 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为全面依法治国提供丰厚滋养 思想文化是一个国家、一个民族的灵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是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二十一世纪马克思主义,是中华文化和中国精神的时代精华。习近平法治思想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法治领域的重要理论成果,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把马克思主义思想精髓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精华贯通起来”,为我们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精神融通结合提供了根本遵循。我们要深入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坚定法律文化自信,赓续法律文化精神血脉,弘扬法律文化民族品格,挖掘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永不褪色的时代价值,结合新时代伟大变革、伟大实践、历史使命和时代要求,赋予其新的时代内涵,为更好回答中国之问、世界之问、人民之问、时代之问提供有益历史经验和法治智慧启迪。 加强基础性整理工作,全面系统地梳理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的起源、发展、流变、实践,对不同时代不同流派的法律思想、法律理念兼收并蓄,理顺传统法律文化的发展脉络,提炼出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一脉相承的内在精神,整理好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在各个领域各个层面的丰富表达,凝练形成中华民族法律制度、法律思想、法律文化、法律精神的独特标识。 全面系统地对律、令、格、式等成文法源进行收集、整理与分析,对判词、契约、民俗、家规家训、族规族训等司法守法行为规训中的优秀法律文化因子进行挖掘、梳理与拓展,加强对法律文化典籍、文物和历史遗迹的保护和整理,让书写在古籍里、蕴藏在文物中、凝结于遗迹处的优秀法律文化彰显出来、鲜活起来、传承下去。 研究总结中华传统文化之“道统”与古代中国“礼乐政刑”之“治统”的关系,确立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在“礼法”之治中的重要地位。研究总结中国传统法律文化对中国古代法制的引领机制,研究总结中国古代法制的整体架构、核心内容、内在逻辑、实施效果,研究总结其成败与得失,取其精华、去其糟粕,以史为鉴、开创未来。 在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的研究、阐释、宣传上下功夫,促进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在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通结合中实现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化为人们日用而不觉的当代法律理念和先进法律意识。在继承中发展,在发展中继承,学古而不泥古,破法而不悖法,“以古人之规矩,开自己之生面”,让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永续源头活水,为全面依法治国建设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光明日报》( 2023年01月12日 06版) 中国网客户端 国家重点新闻网站,9语种权威发布 |